2011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报考须知
来源:南京高考网 2010-10-20 16:56:44
2011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报考须知
一、学校简介
南京大学
经过50多年的建设,学校已基本形成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管、理、经、文、法、哲、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研究型大学学科体系。学校现设有航空宇航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机电学院、民航学院等14个学院;设有无人机研究院、直升机技术研究所等112个科研机构,其中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1个、国防科技工业技术研究应用中心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8个、省部级研究中心和科研基地9个;建有教学机构16个,其中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个。现有本科专业50个、硕士学科点127个、博士学科点52个(其中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博士后流动站12个。有飞行器设计、工程力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等9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导航制导与控制、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以及15个国防特色学科和14个江苏省重点学科。
二、报名资格
A、竞赛获奖、特殊专长类
1、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单项二等奖及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或获得发明专利;
3、在航空、航天、航海模型运动项目上具有特长,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且获得过省级比赛冠军或全国比赛前三名;
4、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高考》杯(华东地区)创新读写大赛等比赛中获得优胜或二等奖及以上;
5、入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首届中学生“My Mini Car”概念车设计大赛决赛;
B、成绩优秀、素质突出类
6、省级重点中学文化成绩排名列前10%,生源基地中学排名列前15%;
7、生源基地中学中文化成绩排名列前20%,且经南航专家组认定在文学、外语、艺术、体育、社会工作等方面具有专长、才艺或取得较突出成绩。
三、申请方式
校荐和自荐。
四、优惠政策
1、江苏省考生优录政策
等级 | 录取政策 | 专业安排政策 | 优秀生培养政策 |
A | 成绩达到本一线则予以录取。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加5分安排专业。 | 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入校后可获得各类优秀人才培养班选拔资格,部分优秀考生可直接进入各类优秀人才培养班。 |
B | 在我校1:1投档线下15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本一线。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满足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之一;未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加5分安排专业。 | |
C | 在我校1:1投档线下5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本一线。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满足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之一;未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加5分安排专业。 |
2、外省考生优录政策(除江苏省)
等级 | 录取政策 | 专业安排政策 | 优秀生培养政策 |
A | 成绩达到重点本科线则予以录取。 | 加15分安排专业。 | 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地录取线,入校后可获得各类优秀人才培养班选拔资格,部分优秀考生可直接进入各类优秀人才培养班。 |
B | 在我校1:1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重点本科线。 | 加10分安排专业。 | |
C | 在我校1:1投档线下10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重点本科线。 | 加5分安排专业。 |
五、笔试内容
文化课考试和心理测试。理科学生文化课考试科目为数学、英语,物理或化学(物理、化学只选考其中一门,以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为准);文科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为数学、英语、语文。
六、面试内容
面试共分为了七类:
第1类 不安排面试
第2类 创新能力、学习能力面试
第3类 手工制作、外场操控
第4类 文科综合面试或外语能力面试
第5类 对参赛作品的公开答辩
第6类 不安排面试
第7类 按指定项目进行才艺展示或专长面试